1.董事會決議日:99/10/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榮珍 採礦事業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公司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解除上列經理人於本公司之投資或再轉投資從事相關
職務之限制所許可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榮珍 採礦事業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遵義縣建邦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婁底建國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貴州省遵義縣三岔鎮遵義三岔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礦區內
湖南省漣源市斗笠山鎮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經營投資礦山工程設備及設備租賃、專用設備維修服務、
承接石灰石之破碎、加工、裝卸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