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謝有本
董事:富錦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玉明
董事:宏鼎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德峰
董事:南銧企業(股)公司
代表人:張昌鎰
董事:宜富建設(股)公司
代表人:莊育德
東台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蘇晉苗
大展國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清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營業範圍內或類似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或員工。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