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5/28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本公司92年度決算表冊。
(2).通過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
每股配發0.2元現金股利及0.5元股票股利。
(3).通過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決議案。
原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無償配
發盈餘轉增資新股50股。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會通過配發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資訊:
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議案,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擬自92年度未分配盈餘計新台幣18,792,912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0.2元,俟本次股東會決議後,擬定93年6月21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同年7月21日起發放,依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
配發之。
另擬議盈餘分配如下: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78,432元及董監事酬勞778,432元。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不適用。
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