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31
2.發生緣由:91年年報漏列:1.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
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2.若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有發生證
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
項,是否有已揭露
3.因應措施:修正後之91年年報已輸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
4.其他應敘明事項:91年年報漏列之資訊為
1.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
:無
2.若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有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
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是否有已揭露: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