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227,494,015元(每股配發現金2.3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0,400,000元
(2)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680,000元
(3)上述股東之配息率依本公司截至100年2月23日流通在外股數98,910,441股(扣除庫藏
股6,265,000股後)為計算基準。
(4)本次盈餘分派案,嗣後若因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及註銷,致影響流
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週知。
(5)現金股利,其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