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九十年度及九十一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
法規定,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調整如下:
認股權價格應按原訂立之公式進行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調
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九十年八月八日發行,每股認股價格原12.1元,調整後每股10.7元。
(2)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發行,每股認股價格原10.9元,調整後每股10元。
(3)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發行,每股認股價格原10.5元,調整後每股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