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
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
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
採用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計49,047仟元及42,372仟元暨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
度上半年投資收益分別計4,800仟元及5,429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
同期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收
益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
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
以允當表達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
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