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13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91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盈餘轉增資及員工紅利:擬以九十一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計新台幣
160,663,800元及員工紅利13,790,200元,合計新台幣174,454,000元,共計發行新
股17,445,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由股東按增資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
股每仟股配發300股,配發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二四Ο條規定辦理。本次配股基準
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次發行新股
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