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00920
2.發生緣由: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暨上櫃日期
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買賣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六○、○○○、○○○元,發行新股六、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九十年六月十八日(90)台財證(一)第136453號函核准在案,
並奉經濟部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經(九0) 商字第○九○○一三二四七
○○號函核准變更資本登記在案。
二、前項增資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十年八月一日
(90)證櫃上字第二八七六四號函同意就該現金增資於九十年八月三日以
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三、前項股款繳納憑證轉換普通股股票,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同意,於九十年九月二十日(星期四)起正式在店頭市場上櫃買賣
,原股款繳納憑證亦同時終止上櫃。
四、茲將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四七、五五四、六○○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 計新台幣四七五、五四六、○○○元正。
(二)本次發行新股上櫃股份:普通股六、○○○、○○○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六○、○○○、○○○元正。
(三)本公司股東於九十年八月三日採用﹁帳簿劃撥﹂方式,將「股款繳
納憑證」直接劃撥入集保帳戶且未出售股票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
續,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自動於九十年九月二十日將「股
款繳納憑證」換發為普通股股票。
(四)本公司股東原登記領取現股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號有錯誤致未以股
款 繳納憑證方式劃撥之各股東,請憑本公司寄發之領據蓋妥原留印鑑
後,於九十年九月二十日起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現股。
(五)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並上櫃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六)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信託部。
(七)辦理股票事務地點: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六號地下一樓
五、除發函予領取現股之股東外,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