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凌陽科技/台北地方法院 偵訊中尚無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2.事實發生日:91/04/19 曾派代表人出席法院偵訊。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六、七月間接獲凌陽科技公司來函表示
,本公司銷售予國內某家客戶之某一產品之部份電路設計,可能涉及侵犯該公司於
民國八十年間登記之專利,並要求本公司停止製造、銷售等行為,且可能進一步追訴
相關責任。
4.處理過程:已自九十年度上半年度起,於各季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中,有
關或有事項之附註中揭露,條文如下5之說明。同時委由律師協助瞭解本案件可能
發生之影響,惟自接獲3所述之函文起,迄本訊息事實發生日前,並無進一步之發
展。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認為可能涉及侵犯該公司電路設計之部份占系爭產品全部電路設計比重不
大。本公司管理當局及委任律師認為上述事件對本公司營運及股東權益不致造成
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專利爭訟目前仍屬偵訊階段,已委由律師因應,本公司亦將
持續注意本事件之發展,公佈相關訊息,以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系爭產品本公司已於九十年衡酌市場需求及成本效益,停止產製與銷售,對本公
司現階段營運尚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