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轉上市申請,依據「公開發行
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92年度財務預測於民國92年4月14日編製完成,經眾信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盧啟昌會計師及余鴻賓會計師於民國92年4月16日
核閱竣事,並於民國92年4月28日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
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特此聲明原編製財務預測之基本假設並
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仍屬有效,因此無需更新財務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