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4/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盧明光 執行長
姚宕梁 副執行長
石浩軍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中陽光伏(股)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在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