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4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0,106,61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201,066,100元(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70,000,000元。
(發行股數將以民國100年度股東常會前一天收盤價考量。
除權除息影響計算,計算不足一股之部份以現金發放)。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之股票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
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
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由於「員工分紅費用化」已經於民國九十七年開始實施,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
稅後純益新台幣3,568,608,995元中,已經預先扣除即將在今年中要發給員工的紅
利約為新台幣399,709,707元今年員工分紅中現金紅利新台幣329,709,707元及股票
紅利新台幣70,000,000元;股票紅利總市值亦為新台幣70,000,000元,將以民國
100年度股東常會前一天(即六月十六日)的收盤價來折算發放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