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1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8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
6.發行價格: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1)國內現金增資: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
(2)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保留發行總數10%由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購置機器設備或海外購料或償還銀行借款或轉投資或其他因
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為購置機器設備或充實營運資金或海外購料或償還銀行借款或轉投資或其他因應
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擬請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
不超過80,000仟股普通股之額度內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分次或同時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以因應本公司資金需求,本計
劃預定進度為資金募集完成後即陸續執行,其預計可產生強化公司之競爭力,改善財
務結構,並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二)原99/03/25董事會通過『討論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
經99年股東常會通過變更為『討論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