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31,796,72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9/28~100/11/2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6.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2.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
意通過,買回股份期間自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止於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四‧八九,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六.四七,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四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買回股份價格報告書
一、華韡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韡電子)為買回該公司股份,依「上市上櫃公
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訂定股份買回價格,業經本證券承銷商予以複核竣事,茲將
複核程序及結果說明如下:
經核閱華韡電子於100年9月27日董事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預定買回股數為
5,000,000股、預定以每股單價在新台幣10元至16元間買回華韡電子之股份,並預訂於100
年9月28日至100年11月27日執行完畢。
二、依華韡電子截至100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預計買回價格上下限買
回股份,核算對同期間相關財務數據之變動情形如下:
董事會決議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100年6月30日) 擬 制 性 資 料
假設計劃買回公司 假設計劃買回公司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價 格 下 限 買 回 價 格 上 限 買 回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25.95 26.46 26.79
每股淨值(元)(按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18.92 19.39 19.07
每股盈餘(元)(按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1.14 1.20 1.20
股東權益報酬率(%) 6.17 6.26 6.31
流動比率(%) 192.21 184.43 179.77
速動比率 (%) 163.13 155.36 150.60
現金流量狀況-預計買回之現金流出(仟元)0 (50,000) (80,000)
從上表財報數據之變動,本次華韡電子買回股份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
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之影
響。
三、經本證券承銷商依截至民國100年9月27日華韡電子董事會決議日止,就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交易資訊,參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
「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核算華韡電子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如下:
買回區間價格上限:
1.董事會決議日前1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10.93元
2.董事會決議日前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11.27元
3.1.與2.取較高者11.27元
4.11.27元*150% =16.91元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
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 =11.3元
11.3* 70% =7.91元
四、依上述計算顯示,華韡電子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擬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0元至
16元間,係落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
版」,所認為合宜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7.91元至16.91元範圍內。
五、本意見書僅供華韡電子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買回其股份之
用,不得供其他目的之使用。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唐 承 健
中華民國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