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15
2.公司名稱:華韡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98年12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金貸與他人之貸出資金公司有誤。
99年01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金貸與他人之本月增加金額有誤。
6.因應措施:即時更正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98年12月份原申報HWA WOEI(CAYMAN)LAMINATE CORP對華偉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之資金
貸與更正為華韡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華偉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對個
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原申報673,837仟元更正為186,756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原申報
673,837仟元更正為373,511仟元。
99年01月份個別子公司本月增加金額(短期融通資金)原申報0更正後為136,938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