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09
2.公司名稱:華韡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98年12月至99年02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金貸與總限額及個別貸與限額金額有誤。
99年01月份背書保證之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有誤。
6.因應措施:即時更正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98年12月份HWA WOEI(CAYMAN)LAMINATE CORP對華偉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原申報186,756仟元更正後為673,837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
原申報373,511仟元更正後為673,837仟元。
99年01月份HWA WOEI(CAYMAN)LAMINATE CORP對華偉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原申報186,756仟元更正後為673,837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
原申報373,511仟元更正後為673,837仟元。99年01月份華韡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
華偉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申報,其中一項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原申報
255,840仟元更正後為159,900仟元。99年01月份華韡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
華偉電子(常熟)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申報,其中一項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原申報
79,950仟元更正後為47,970仟元。
99年02月份HWA WOEI(CAYMAN)LAMINATE CORP對華偉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原申報186,756仟元更正後為673,837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
原申報373,511仟元更正後為673,837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