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增。
3.發行股數:二者皆不超過20,000,000股為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價格及股數訂定之。
6.發行價格:將參酌發行當時之普通股市價、詢價圈購情形,惟實際發行價格
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
(1)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由原股東放棄認購權利並依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八條之一,全部提撥對外公開發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之原有價證券。員工未認購部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或由
董事長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2)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案:
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發行股份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
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外,其餘股份將採詢價圈購方式公開承銷。
就詢價圈購作業方式,原股東依證交法28-1條規定就需公開承銷部份
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
8.公開銷售股數:詳第7點敘述。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及其它中長期發展
需求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