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10
2.發生緣由:依據櫃買中心94.3.1證櫃監字第0940004718號函辦理,
本公司發行之公司債將於94年5月16日投資人可執
行賣回權利。
3.因應措施:
(一) 公司債基本資料:
1.發行日:民國91年5月16日。
2.投資人可賣回日:民國94年5月16日。
3.到期日:民國96年5月15日。
4.債券發行總額:新台幣三億元整。
5.上月底流通在外餘額:新台幣31,400,000元整。
6.到期日或賣回日最大資金需求:新台幣31,400,000元整。
7.公司債轉換價:55.9元。
8.最近日公司股票之收盤價:94年3月9日 $60.5。
9.轉換價重設條款:
(1)轉換價格自九十一年至九十六年當年度之無償配
股基準日(若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
基準日為基準日,若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年
度六月二十七日為基準日)及 12月 28 日為基準日
,按本條第一項之轉換價格訂定模式向下重新訂定
轉換價格(向上則不調整),惟轉換價格重設之下限
以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總額發生變動
而調整)之80%為限。同時本公司應函請櫃檯買賣中
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重新
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
求轉換者。
(2)債券持有人得於每年度之賣回權基準日(含)或債券
到期日(含)前之第三十日作為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基
準日,另以時價乘以一定成數(滿三年 82.59﹪、
滿四年79.22 ﹪,滿五年90.90%為下限)重新訂定之
轉換價格轉換股份請(詳列下列公式),則其重新訂
定之轉換價格,得不適用前項有關轉換價格重設之
下限以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總額發生
變動而調整)之80%之限制。
(二) 償債資金來源:贖回短期投資-債券基金。
(三) 最近日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未受限制短期投資
餘額:
1.94年2月28日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52,195,550。
2.94年2月28日未受限制短期投資餘額:$760,000,00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