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 重大訊息 - 本公司發行公司債之財務業務情形說明

股票代號:5478 智冠
發布時間:2005-03-10
主旨:本公司發行公司債之財務業務情形說明
1.事實發生日:94/03/10 2.發生緣由:依據櫃買中心94.3.1證櫃監字第0940004718號函辦理, 本公司發行之公司債將於94年5月16日投資人可執 行賣回權利。 3.因應措施: (一) 公司債基本資料: 1.發行日:民國91年5月16日。 2.投資人可賣回日:民國94年5月16日。 3.到期日:民國96年5月15日。 4.債券發行總額:新台幣三億元整。 5.上月底流通在外餘額:新台幣31,400,000元整。 6.到期日或賣回日最大資金需求:新台幣31,400,000元整。 7.公司債轉換價:55.9元。 8.最近日公司股票之收盤價:94年3月9日 $60.5。 9.轉換價重設條款: (1)轉換價格自九十一年至九十六年當年度之無償配 股基準日(若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 基準日為基準日,若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年 度六月二十七日為基準日)及 12月 28 日為基準日 ,按本條第一項之轉換價格訂定模式向下重新訂定 轉換價格(向上則不調整),惟轉換價格重設之下限 以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總額發生變動 而調整)之80%為限。同時本公司應函請櫃檯買賣中 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重新 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 求轉換者。 (2)債券持有人得於每年度之賣回權基準日(含)或債券 到期日(含)前之第三十日作為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基 準日,另以時價乘以一定成數(滿三年 82.59﹪、 滿四年79.22 ﹪,滿五年90.90%為下限)重新訂定之 轉換價格轉換股份請(詳列下列公式),則其重新訂 定之轉換價格,得不適用前項有關轉換價格重設之 下限以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總額發生 變動而調整)之80%之限制。 (二) 償債資金來源:贖回短期投資-債券基金。 (三) 最近日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未受限制短期投資 餘額: 1.94年2月28日未受限制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52,195,550。 2.94年2月28日未受限制短期投資餘額:$760,000,00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