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09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以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一六一、一八三、三三O元,
發行新股一六、一一八、三三三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經呈
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金管證一字第
O930136080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經授商
字第O九三O一一九三六三O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於九十三年
十一月八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上字
第三三九四四號函同意就該增資新股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上櫃買賣。
二、茲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七八、五八O、五二五股(含九十三年十月
份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股數三、五七七股及庫藏股七七四、OOO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計新台幣七八五、八O五、二五O元正。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上櫃股份共一六、一一八、三三三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一六一、一八三、三三O元整。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九四、六九八、八五八股(含九十三年十月份可
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股數三、五七七股及庫藏股七七四、OOO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計新台幣九四六、九八八、五八O元正。
(四)前項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六)股票過戶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台北
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O二)二七一七五五六六。
三、本次增資新股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若
採行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增資股票且已辦妥手續者,其配發之股票將
於上櫃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無需辦理領取手續。
若否則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通知書」蓋
妥原留印鑑後,郵寄或親臨股務代理洽領。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