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股票代號:5478 智冠
發布時間:2004-07-1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78,500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 93/07/20~93/09/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785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00元至65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213,000股;16,825,171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93/05/20~93/07/19買回本公司 股份213,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使轉讓股份予員工的目的能順 利達成並顧及股東權益採低接不追高原則。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93年7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 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佈之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有關規定,預計買回本 公司普通股785仟股,並轉讓員工認購。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本次買回之股份,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 讓予員工,凡於認購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定年限之本公司及海內外 子公司員工為原則,但不包括契約工,得依其職等、服務年資、 績效表現及其對公司之貢獻等標準核計得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 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並得加計 資金成本(依郵匯局一年期定存利率為計算依據)為轉讓價格,惟 該轉讓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 訂定當日本公司股票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 本公司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轉讓價格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預計買回股份總數,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且買回 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28%,其對本公司財 務狀況及資本額維持並無重大影響。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證券承銷商認為本次買進股份轉讓予員工, 其決議買回股 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 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