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 重大訊息 - 董事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股票代號:5478 智冠
發布時間:2004-04-22
主旨:董事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2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自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494,491,675元及員工紅利 新台幣31,902,688元,其中股東紅利新台幣141,283,330元以股票股利發放 (每仟股配發180股);新台幣353,208,345元,以現金股利發放(每股現金股利 4.5元)。另員工紅利新台幣19,900,000元以股票方式發放,新台幣12,002,688元 ,以現金股利發放。 (2)董監事酬勞金依照公司章程第22條提撥新台幣5,317,114元,以現金發放供全 體董監事分配,並授權董事長核發。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紅利新台幣141,283,33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9,900,000元,總計新台幣 161,183,330元,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擬增資發行新股16,118,333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2)本次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 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80股。 (3)配發不足一股的畸零股以現金分配之,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數,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4)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5)配發新股基準日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6)如嗣後因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 數量,每股配股率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登記事宜。 (7)本增資案所定各項要件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