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6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受文者: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
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再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證 券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 號
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