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HannStar Boar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股票
2.事實發生日:100/8/5~100/8/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HannStar Board (BVI) Holdings Corp.(以下簡稱”HSB(BVI)”)擬以
協議安排方式進行私有化HannStar Boar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簡稱”HBI”),以每股價格1.25港元向HBI獨立股東購
買其HBI股票329,200,000股,交易總金額為411,500,000港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HBI為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之上市公司,故私有化交易需經開曼群島法
院會議及HBI股東特別大會通過,並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後方可執行
,屆時股款將匯入股東指定之帳戶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經HSB(BVI)及HBI民國100年8月5日董事
會通過
每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採用市價法並考量近年香港掛牌公司
下市股票收購溢價之百分比為參考依據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若本私有化交易經開曼群島法院會議及HBI股東特別大會通過,並經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後,則HSB(BVI)累積持有1,316,250,000股、約當
美金326,176,000元、持股比例100%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比例108.32%;
2.占股東權益比例108.36%;
3.營運資金USD25,655,000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簡化股權結構,資源整合
15.每股淨值(A):8.21元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HSB(BVI)及HBI於民國100年8月8日於香港發布聯合公告,HSB(BVI)
建議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86條以協議安排方式將HBI私有化及建
議撤銷HBI之上市地位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