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18
2.減資基準日:100/08/1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另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08月16日金管證發
字第10000370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本公司經民國100年6月2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減資前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792,399,090元,分為79,239,909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少資本
新台幣345,000,000元,銷除股份34,5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47,399,090元,分為44,739,909股,每股新台幣10元。
2).前項減資345,000,000元,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435.3867股,
減資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至元為止。所有不足壹股之畸
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0年8月19日為減資基準日,俟減資基準日減少資
本銷除股份變更登記後,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股票
內容變更及換股計劃,屆時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