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04
2.減資基準日:92/06/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額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計壹億貳仟貳佰捌拾肆萬
玖仟壹佰捌拾伍股,每股面額計新台幣壹拾元,總金額計新台幣壹拾貳億
貳仟捌佰肆拾玖萬壹仟捌佰伍拾元整。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伍億零參佰陸拾捌萬壹仟陸佰陸拾元整,銷除股份伍
仟零參拾陸萬捌仟壹佰陸拾陸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健全財務結構。
(三)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柒仟貳佰肆拾捌萬壹仟零壹拾玖股,每股面額
計新台幣壹拾元,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柒億貳仟肆佰捌拾壹萬零壹佰玖
拾元整。
(四)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
除減少肆佰壹拾股,即每仟股換發伍佰玖拾股,換發比率為百分之五十九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後之股票面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由台晶科技(股)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認購。
二、股票簽證機構:土地銀行信託部
三、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02)2507-7000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九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止。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交易日期:自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至九十二年
九月二十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起開始受理舊股票換
發。
(五)新股票上櫃買賣同時舊股票停止上櫃日期: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五、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規格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之新
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等,至(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處辦理換發。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
、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身份證
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處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新
股票換發聲請書辦理換發。
(三)送存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辦
理換發。
4.換發股票基準日:92/08/26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2/09/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