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28
2.減資基準日:100/07/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銷除虧損,改善財務結構,經100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
本新台幣824,888,400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0 年7月20
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1059號函申報生效。
(2)茲訂民國100年7月29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後換發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
記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屆時將另行
公告及通知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