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8
2.公司名稱:富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0年4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公司於當日親赴主管機關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說明如下。
2.董事會決議為改善財務結構提高淨值,擬依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約
8.25億元(新台幣824,888,400元),銷除股份約8仟2佰5拾萬股(82,488,840股),
減資比例為34.7%,即每仟股減除347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653股),本次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約為新台幣15.52億元(新台幣1,552,311,600元),減資後
99年12月31日之每股淨值提升為新台幣8.89元。
3.本次減資案將提一○○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
減資基準日,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
347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65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換股
基準日五日內自行併股,未辦理併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收購之,
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期限及相關規定,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