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驊 重大訊息 - 本公司對孫公司Loyalty Founder Co.,(HK)Ltd.新增背書保證金 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 一項第三款規定

股票代號:5465 富驊
發布時間:2010-06-22
主旨:本公司對孫公司Loyalty Founder Co.,(HK)Ltd.新增背書保證金 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 一項第三款規定
1.事實發生日:99/06/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Loyalty Founder Co.,(H.K.)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Loyalty Founder Co.,(HK)Ltd.為本公司持股百分之百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3349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377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751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128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77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Loyalty Founder Co.,(HK)Ltd.取得銀行LC借款額度,以為營運週轉用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446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76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額度到期還款後或取消時,則解除本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融資額度到期還款後或中途取消時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2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4.69 8.其他應敘明事項: 銀行LC融資案於99.06.22簽具契約 Loyalty Founder Co.,(HK)Ltd.為本公司持股百分之百之孫公司,定期提供報表 且可隨時掌握其財務狀況,故未提供其他擔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