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張連生先生、總經理胡志章先生因個人投資國防工業『全特
技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特公司),並擔任其債務連帶保證人,因該公
司營運困難無力償債,致其個人名下富驊企業股票4,620,000股遭『財團法人國防工業
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防基金會)假扣押一事提出說明:
『全特公司』係前總統蔣經國時代基於『戰機自製』政策下,由李國鼎先生邀請美國
材料科學院院士暨航太專家陳局全博士回國所設立,由行政院國防部下轄『國防基金
會』持股20%、民間股東持股合計80%所共同出資成立,該公司成立目的即在於協助完
成『經國號』戰機量產並提升國內國防工業水準,而在民國86年12月由『國防基金會』
提供策略性貸款(貸款期間為15年,截至目前本息合計約為新台幣五億五千萬元)與
『全特公司』,『全特公司』原除提供其土地廠房供貸款十足擔保品外,依當時約定
並由該公司所有董監事擔任貸款連帶保證人,連帶保證上限為貸款金額80%,本公司
董事長張連生先生、總經理胡志章先生當時基於協助國防工業發展,由個人出資參與
投資(持股比例分別為10%及2.6%)並分別擔任該公司董事及監察人(目前均未擔任該公
司董事及監察人),並依約定擔任該策略性貸款連帶保證人,惟實際並未參與該公司
經營。
『全特公司』從成立後即參與『經國號』戰機研發設計到量產,歷經慘澹經營,其後
更因政府國防政策大轉彎(自製改為外購),經國號戰機訂單由原先250架大幅縮減為
150架,又因全球航太工業大蕭條,更讓原本即慘淡經營的狀況更加陷入困境,以致無
力清償『國防基金會』之貸款,期間雙方已就貸款清償進行多次溝通,惟『國防基金
會』基於其為政府基金本於其職責依法仍須依貸款契約就已到期未清償之債務進行追討
並執行假扣押動作,本公司董事長張連生先生、總經理胡志章先生能理解其依法行事之
做為,對於解決貸款一事,除原已提供擔保之『全特公司』所有土地廠房外,如有不足
清償之部分,本公司董事長先前已向『國防基金會』就不足清償部份表達清償誠意且已
提供其個人部份不動產供十足擔保,目前雙方正就還款方式進行協調。
3.因應措施:富驊企業依規定針對以上事項發布訊息提出說明,並提出以下五點聲明:
一、富驊公司是一家成立於民國73年的機殼廠商,民國89年掛牌上櫃,從設立以來年年
獲利,公司不曾出現虧損,公司體質健全,目前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二、該項投資案純係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基於個人理財所作之投資行為,與富驊企業
無任何關聯。
三、富驊企業與全特公司並無任何往來交易,富驊及其子公司對全特公司也沒有任何投
資關係,更沒有對全特公司任何背書保證情事。
四、富驊企業財務操作穩健保守,公司財務調度一切正常,並未受該事件影響,公司目
前帳上握有可供動用現金約新台幣6億元,除以13億股本換算,每股現金流量高達5
元以上,公司負債比例為36%,財務十分健全。
五、為保護公司股東權益,富驊企業將視市場狀況如有需要將隨時啟動庫藏股機制,經
營團隊對富驊營運前景亦表示十分樂觀。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