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3/04/29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嚴文筆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奇威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鴻光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游朝堂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於3月30日董事會議決議通過93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為致遠會計師事務所
嚴文筆及林奇威會計師案,係該所人員口頭通知錯誤,自92年度之查核簽證會計師
變更為林鴻光及游朝堂會計師後並無再次變動,93年度財務報告簽證仍繼續由林鴻光
及游朝堂會計師為本公司服務。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係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3/04/0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否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