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10/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核閱報告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
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6所述,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資產負
債表所列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為新台幣99,941仟元,佔資產總額之 13.72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投資損失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
務報表予以認列,金額為台幣59仟元,佔稅前淨利之(0.06%)。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
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之財務報表,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
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核閱外,並未發現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此 致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 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證管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87)台財證(六)第65314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嚴文筆
會計師:
林鴻光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