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08
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對象募集,於股
東會決議通過後得於一年內分3次發行。
3.私募股數:以不超過7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每股壹拾元
5.私募總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七億元
6.私募價格:
A.私募可轉換公司債
1.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資反除
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暫訂為 8.08元,惟實際
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
之。
2.本次私募轉換價格之決定方式,係參酌本公司普通股之市場價格,並符合相關法令
規範,故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惟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價格如依前述之定價成數致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時,將視市場及公司營
運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產生之盈餘或公積彌補、減資或其他方式辦理。
B.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之八成。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暫訂為8.08
元,惟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
場狀況決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決定方式,係參酌本公司普通股之市場價格,並符合相關法
令規範,故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惟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
如依前述之定價成數致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時,將視市場及公司營運狀況,
以未來年度所產生之盈餘或公積彌補、減資或其他方式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與
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
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因應營運成長所需及支應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