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1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7,000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12/13起至94/02/12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單價在新台幣5.7元至11.4元之間,當公司股價低於
買回區間下限時,授權董事長仍可繼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零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零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九十三年十二月十日第七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本次買回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
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三‧九,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百分之三‧二一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
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證券承銷商認為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對公司財務結構、
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影響,訂定之價格區間對公司財務之影響
在合理的範圍內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