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永上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沈屏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永上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屏。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沈屏兼任優利(蘇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法人
董事及副董事長職務。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唯亭分區復興街2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工程塑料、特殊塑料、橡膠及原料助劑、從事
集成電路環氧封裝樹脂加工、塑料粒染色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
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