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0/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高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
高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
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
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九所述,高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採
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50,692仟元及39,424仟元,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
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以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9,844仟元及2,535仟元,係以
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財務報表附註二十三有關前
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由高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
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有關前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核閱外,並未發
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及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王 自 軍 會 計 師 徐 文 亞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