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21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及其相關事項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於93年6月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會訂定盈餘轉增資配股
及現金股息之配息基準日與其相關事宜。
(2)本次配股(息)率經董事會決議,並經股東會通過為每股配發股票1元及現金2元
。
(3)配股配息基準日:93年07月14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07月10日至93年07月14日止。
(5)現金股息發放日:93年08月03日。
(6)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93年07月0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
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