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10704
二、發行新股總額及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公司9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於91年4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5月24日
(91)台財證(一)字第126859號函核准在案。
2.除權事項:
(1)股票最後過戶日為91年7月23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91年7月24日至91年7月28日。
(3)除權基準日為91年7月28日。
(4)增資基準日為91年8月15日。
3.發行條件:
(1)增資發行新股計新台幣壹億元整,發行壹仟萬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五供員工認股,計壹佰伍拾萬股。原股東認購發
行股數百分之七十五,計柒佰伍拾萬股,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
股可認購壹佰零柒股。
(2)發行新股條件:每股新台幣十二元整,溢價發行。
(3)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