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0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7,875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年12月06日起至94年02月05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7,875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5.00元至10.00元整(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7.5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780仟股及7683仟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本公司截至目前已買回並已註銷股
份10,543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第十三屆
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
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7.56,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此次買回股份對
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除有現金流出外,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
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等均未產生重
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