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
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
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
並出具對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359,449 千元、投資損失
23,270 千元及被投資公司資訊,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保留意
見查核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
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
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
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
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
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
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
年六月三十日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為589,418 千元
,累積換算調整數為19,840 千元,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認
列之投資收益為6,758 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未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如財務報表
附註二十(二)所揭露「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
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