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16
2.發生緣由: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業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
日編製完成,並於四月二十六日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周
筱姿、張明輝會計師核閱竣事,於四月三十日辦理公告
,自公告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止,此期間之有
關財務預測之實際執行情形及未來預測情況與原基本假
設雖有若干差異,惟就重要基本假設而言,其變動之影
響,對營業收入及稅前損益金額並未達財務預測更新之
標準,因此未予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
理準則﹂重編財務預測,特此聲明。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