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8/06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員工紅利轉增資
3.發行股數:15700000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157000000
6.發行價格:無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者由股東
自行併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合併成整
股之登記,逾期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其併湊
不足一股部份,按面額發給現金至元為止。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海外事業。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股票代號:5426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振發董字第五十一號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
一四四、000、000元,員工紅利轉增資一三、000、000元,
增資發行普通股一五、七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計總額
一五七、000、000元,業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
七月十二日台財證一字第0九一0一三八八一一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
后:公司名稱: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所營事業:
各種汽車另件機車另件電子另件電視機五金配件等之製造加工業務。
各種精密模具工作母機沖床紡織機械製紙機械礦山機械塑膠機械化工機械
等之設計製造加工業務。
前項商品及其原材料買賣報價投標代銷進出口業務。
前各項有關附屬業務之經營及投資。
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拾億元,分為普
通股壹億股,每股新台幣十元,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玖億玖仟壹拾捌萬
元,分為玖仟玖佰壹萬捌仟股。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三重市光復路二段二十五號。
公告方式:以登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通行日報顯著部份。
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三年,連選
得連任。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盈餘轉增資:
擬自九十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一四四、000、000元,辦理盈餘轉
增資發行新股一四、四00、000股,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145‧428股。
上述預計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共145.428股,配發不足一股者
由股東自行併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合併成整股之
登記,逾期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其併湊不足一股部份,
按面額發給現金至元為止。
員工紅利轉增資:
由本公司員工依員工分紅配股辦法分配,計一、三00、000股。
增資發行新股之其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一一四、七一八、
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新台幣十元,計一、一四七、一八0
、000元。
本次增資用途:轉投資海外事業。
增資股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
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
三、茲定九十一年十月二日為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九十一年九月二十
八日至九十一年十月二日止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
者,務必請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住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
六號三樓股務代理部)或郵寄上述住址,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四、茲將本公司八十八年度經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克宜、王明
懿會計師,八十九、九十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黃金澤、周筱姿會計
師查核簽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暨經股
東常會承認之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后。
五、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