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通過配發現金股利,經100年6月27日
董事會通過訂定100年08月02日為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依
分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有股份比例,每
股分配現金股利1.2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總計
NT$291,596,19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0/07/27
5.最後過戶日:100/07/2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2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02
8.除權(息)基準日:100/08/02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於100年6月27日決議通過訂定100年08月02日為分配現金股利基
準日,並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100年07月29日起至100年08月02日止為股票
停止過戶期間。
(2)自100年07月08日起至100年08月02日止,為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停止轉換期間。
(3)自100年8月1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為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