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10
2.公司名稱: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一一、二七七仟元,營業收入三五五、四五五仟元。
二、本公司截至本月份止資金貸放餘額為0千元,各子公司截至本月份止資金
貸放餘額為 二五0千歐元。
三、本公司截至本月份止背書保證總額度為二四五、三六0千元,各子公司截
至本月份止背書保證總額度為0千元。
四、本公司截至本月份止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餘額為 0千美元和 0千
歐元以及NT$ 0千元,各子公司截至本月份止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餘
額為 一、四三九 千美元。
註:本月份營業額,背書保證餘額、資金貸放餘額及衍生性商品交易詳細資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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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