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通過配發現金股利,
擬訂99年08月03日為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
,依分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
其持有股份比例,擬暫定每股分配現金股
利0.4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總計NT$97,598,731元。
4.除權(息)交易日:99/07/28
5.最後過戶日:99/07/2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3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8/03
8.除權(息)基準日:99/08/03
9.其他應敘明事項:(1)嗣後如因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轉換普通股,致影響本公司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份
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流通在
外股數調整每股配發金額。
(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擬依發行
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
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
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故擬依該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授權董
事長調整轉換價格,並以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99年08月03日為轉
換價格調整生效日。
(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99年08月03日為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
,並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99年07月30日起至99年08月03日止為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4)自99年07月09日起至99年08月03日止,為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
間。
(5)自99年8月13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
部代為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