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眾 重大訊息 - (1)大眾電信重整計畫獲法院裁定核可 (2)本公司資金貸與金額調減為新台幣236,160仟元

股票代號:5410 國眾
發布時間:2010-12-31
主旨:(1)大眾電信重整計畫獲法院裁定核可 (2)本公司資金貸與金額調減為新台幣236,160仟元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電信) 2.事實發生日:99/12/31 3.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今日接獲大眾電信通知該公司之重整計畫,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整 字第5、6號函裁定核可。 (2)本公司承作大眾電信WiMAX網路設備代採購案,因市場需求變動,於98年12月與大眾 電信及供貨廠商達成協議,由大眾電信退回新台幣83,160仟元之部分設備,本公司 另辦理退貨予供應商,並分別於98年12月22日及98年12月31日發布有關抵銷債權訊 息。 (3)本公司前於98年6月30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 1項第1~3款公告之資金貸與金額新台幣300,820仟元,因重整計畫已獲法院裁定認 可,應調減為新台幣236,160仟元。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資金貸與新台幣236,160仟元,占本公司99 年第3季財報總資產比例為17.96%。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WiMAX設備 6.預計可能損失:至99年第3季已提列新台幣117,566仟元之損失準備。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