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27
2.減資基準日:93/07/2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93年6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709,613,120元整,銷除已發
行股份70,961,312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22日金管證一
字第0930127550號函核准在案。
二、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29,613,120元整,計152,961,312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減資新台幣709,613,120元整,銷除己發行股份70,961,312股,依<減資換
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每仟股減
少464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按面額
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減資銷除股份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2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整,換發新股票82,000,000股。
(4).減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彌補虧損。
(5).減資基準日訂為民國93年7月28日。
(6).本公司俟以減資基準日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及主管機
關核備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
宜,屆時另行公告及發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