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8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分派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706,94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7,069,4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並於停止過戶日起 5日
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不足一股之部份,則依
公司法第 240條之規定,一律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元以下全捨),並由股東會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