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2.報導日期:99/12/11
3.報導內容:
針對中時電子報於12月11日引述路透社消息報導說明本公司搶到新iPad商機。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是新一代ipad零件供應商的報導,本公司特此聲明其純屬媒體自行臆測,與
事實完全不符。
本公司在此重申,本公司一直嚴格遵守與客戶之間的保密協定,從不對特定客戶、特定
產品發表評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媒體報導,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