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3/10/1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3/11/11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無。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1)訂定民國93年12月10日為減資換票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93年12月6日至93年12月20
日(15天)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2)自民國93年12月2日起(依法停止過戶日前第二個營業日)舊股票停止在證券市場買賣
,並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自民國93年12月21日起全面換發新股票,新股票並同日上櫃買賣,本次換發之新股
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4)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依公司法第二七九條之規定,於減資登記後,定六個月以上期限
(自93年11月10日至94年5月9日),通知各股票換取並聲明逾期不換取者,喪失其股東權
利,本公司得將其股份拍賣,以賣得之金額,給付該股東。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